文学剧本是怎样的?

能给例子的给例子 谢谢!

[文本与剧本]
语言是人们表达感情、交流思想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大凡办事,稍为复杂一点,慎重一点的,一般都会在事前弄出个文字本子来,用以备忘或与人沟通."本"即根本,贯穿于办事的全过程,既为出发点也为目的地.
影视剧的制作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工程",导演的"构思立意"不会止于一个腹稿,也不会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只有诉诸文字,它才更具确定性,严谨性.于是,导演写下他的"构思立意",并下发到所有演职人员,使之成为大家的共识与约定,这便是"一剧之本".
然而,这些"文本"能够同时称得起文学作品的并不多,因为"文本"意在解决如何操作的问题,有如"鸟巢"是个艺术品,它的设计书和蓝图则未见得是.因此,我们通常见到的情况是,许多出名的影视作品,并没有可供广大读者阅读的剧本面世或者流传,这并非是导演的手上没有一个文本,只是不必或着不便拿出来罢了,这就可能是它不具"可读性",称不得文学作品.
普通文本与文学作品同是文字的大集合,实则似是而非,即使它也能供人阅读,这只如广播体操一样,虽然也由肢体动作组成,却不算舞蹈,称不得艺术品.
甚至,摄制影像还不一定非得经由文字描述不可.这倒不是说 "构思立意"不重要,而是说影片制作的关键不在于"构思立意"是否成文,更不在于文本是否具有文学性.在文化不太普及,文学没有形成巨大市场的年代,许多艺人"无本"的即兴之作也很优秀,而为了便于保存和传承,先有戏剧,后有文本的情形更多.即使在今天,导演摄制影片也没有必要在事前搞出部文学作品来,能有个表述清楚的文本就足够了,要求影视导演与文学作者一身二任不切实际,艺术创作讲究的是"专门".
导演执导用的剧本无须过分强调它的文学性,这道理很简单:导演不是凭剧本而是凭影片与观众见面.导演掌握着整个剧务进程,除了可以通过文字(如剧本)与全体演职人员沟通之外,他还有更为方便的渠道传达自己的意图.或在现场跟演员"说戏";或对摄影师、化装师提出总体要求;如果遇着意外情况还可以召集有关人员一起进行探讨等.所以,导演执导用的文本一般都去除了枝叶,仅留下根本,多是提纲式的,也因此,文字就难说生动形象,而且,它肯定还带有许多专业性的用语,那就更不便于一般读者阅读了.
执导用的文本并非不能讲文学性,当语言成为表演艺术的重要媒介时,如舞台话剧、说书、弹唱和影视剧,它的对话、说唱和画外讲解等必须直接诉诸观众,这还不能不讲文学性.至于说,剧本必须是一种文学体裁,那是另外一种情形:当剧本出于文学作者只手时,他发现,剧本不只是要为剧目服务,而且,如果它具有了一定的文学性,也就具有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因为凭借个性化的对话与唱词或者解说便可以塑造出成功的艺术形象来,这样,剧本完全有理由成为文学艺苑里的一树奇葩,值得为之付出.
提出文学剧本的概念,是实际上存在非文学剧本.汤显祖的《牡丹亭》是文学剧本,戏剧家亦是文学家.被白先勇搬上舞台的《牡丹亭》,人们称之为现代青春版,古代版变成现代版,还很青春,可以想见,他究竟怎么导,怎么演,仅凭《牡丹亭》里那对话与唱词之外的几句极为简单的舞台提示显然不够用,他肯定还有另外一个执导文本,即使这文本风骚稍逊,那又何尝不是"一剧之本"?
文字是替代语言的图形符号,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语言表演艺术中分离出来的文学体例向来就有.《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它开篇的"话说"提示说书人是演绎故事的主角,结尾处的"且听下回分解"是"说书"行当具有"时段性"的反映,这说明章回体小说由"话本"演变而来,是有心的文人根据说书人口头或文字相传的零散故事整理而成,继而它又成为了后来说书人的一本"正经".也就是说,是当时红火的"话说"行当催生了"书说"文学,而"书说"文学又提升了"话说"行当的品质.文学总会随着市场需求、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由于文化逐步普及,读书的人多了,听书的人便少了,到近代,说书场几近绝迹,于是,小说演绎发展的结果便变得更加宜"读"而不宜"说",《红楼梦》就比《三国演义》要难"说"得多,现代意识流之类的小说恐怕更是无法"说"起,这样,小说成了一种完全独立的文学形式,不再是供人"话说"的"本"了.不只是小说与说唱艺术渊源深远,诗与歌、词与曲原本也是一体,是后来才演变成为独立的诗、词文学体裁.
至于哑剧、舞剧,以及武打片等,它们主要是以身段、肢体动作为媒介,不能使用或很少使用语言,其文本就恐怕难言文学性了.
[文学与影视]
任何艺术都是人性人情的演绎,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正是这个本质的共通点成了不同艺术门类之间可以相互启示,彼此借鉴的基础.不但在具体的技巧上,而且,不同艺术门类的艺术形象及其得以展现的时空环境(情景与场景)也可以进行整体的移植,甚至结缘形成新的艺术品种.
影视艺术堪称后起之秀,它就消化和融会了文学、戏剧、美术、摄影、音乐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影视艺术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实景拍摄到电脑特技制作,表明影视艺术的局限性在逐步缩小,表达手段正日趋完善,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电影的无声年代,拍出《城市之光》等一系列默片的卓别麟堪称大师.但是,荧幕人物使用不了语言,光靠简单的字幕则无法交代背景更为复杂的人物与情节更为曲折的故事.后来,电影有了声音,也还是忌碍人物的对话与作者的解说,因为音响效果很差,无论音质、音量、音色、音调都不逼真,到了今天,则无声不成电影,个性化的人物对话与精彩简练的画外解说大大加强了影视艺术的表达活力,正是大量的文学语言融入其中,这才真正成就了影视艺术的辉煌.
然而,各门艺术又具有彼此无法替代的独立性,换言之,由于艺术表达所借取的媒介不同,这才出现了不同的艺术门类,它们的运作手段、方式与规则也全然相异.
文学创作所运用的词(概念)和句(判断)抽象而不得直观,必须通过对字符的辨认才能会意,文字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只能在不断解读文字的过程中才会逐渐浮现于读者想象的屏幕之上.不识字者谓之文盲,对《红楼梦》这种作品,不仅文盲无法接触,阅读能力差了还不行,没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文化功底,根本品尝不出它的艺术韵味,文学艺术一向姿态高贵典雅.
如果说文学非经阅读不得接近有点"脱离群众"的意味,那么,影视作品则十分"大众化",它有声又有色,没有"影视盲"之说."喜闻乐见"使它很快获取了文化市场的巨大份额,现在,似乎文学也要被它"边缘化"了.然而,我们还是应该见到,用文字表达思想感情既准确精密,又简捷方便,为人们普遍使用,它的实用价值十分广泛,只要我们仍然在使用语言,就少不得文字,文学更不可能被别的艺术取代或者"边缘化",文学作品留给人们的阅读情趣实在别具一格:它给了人们更为广阔,更多个性化的思考与想象空间,是一种最为自由自在的艺术享受,你可以掩卷沉思,可以浮想连翩,而不像影视作品那样令人"目不暇接",容不得读者咀嚼品味,这也算得是"无声胜有声"吧!
以《静夜思》为例,"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对不同的读者可以触发出不同的人生感悟.这"床"可以在春寒孤馆,可以在荒郊野店,可以在偏远驿站,也可以在友人的楼台朱阁,因为无论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乡愁离怨.同样,读者头脑中的"明月",它或许是中天明月、或许是柳梢残月,或许是透窗冷月,因为每一个人还会有各不相同的动情环境.这里的 "床"、"明月"、"霜"、"疑"、"游子",全都是些抽象的概念,读者的解读与感受可能相去甚远,不就有人说这"床"是卧铺,也有人考证为坐具吗?究竟是什么,于文学作品而言,这些又似乎不太紧要,它要紧的是意境,是能否触发读者的人生体验,从而在头脑中形成各自独特的艺术形象.
一个'疑'字,一个'霜'字,一个'举头',一个'低头',便为天涯游子的思乡怀亲,营造出了一处孤单寂寞,冷落凄清的意境,一段思潮起伏的情感波澜.而一旦导演把文字变成影视画面,它就只能属于导演个人对这两行字句的解读,不同的导演对同一字句都会有自己独到的处理方式和情景设计,他们刻意追求的是观众对其艺术处理的认同.
在文学作品中允许省略和虚化的东西,在影视作品中则必须具体而确定."游子"出场,穿什么、戴什么,长相怎样,坐在床沿还是躺在床上,是恍惚神凝还是辗转反侧,全都一目了然,无须想象.演员的"表演"也不会只有'举头'、'低头'而已,他还得补充一系列的细节动作.也就是说,剧本中的文字描述仅仅是对导演与演员想象力的提示,而不应该对他们进行再创作的空间加以限制.
[可读性与可视性]
文学是运用文字塑造艺术形象的技巧与学问,它是"写"给人"读"的,讲究的是可读性.这"可读"之"可",不只是"可以",而是要让人感觉到好读、爱读,读得可心可意.所谓"可读性",指的正是文学作品特有的艺术性,即文学性.
影视是摄制和组接镜头的艺术,它是放映给人"看"和"听"的.影像作品拍摄得好,如果要用一个与"可读性"相对的词来形容,大概是"可视性"了,摄制出引人入胜的动态的"可视"画面,这是影视艺术工作者的追求.
但是,影视作品需要的"可视性"只可能来自现场人物与景观的可视可拍.要求剧本也具有"可视性"则十分荒谬,它可视的仅白纸黑字而已,那无非是阉割了它可能有的文学性.
文学为达到"可读"这一目的,可以运用几十种修辞技巧,如长句短句、对偶排比、描写形容、夸张比喻、拟人借代等等,影视创作运用的艺术手段则是淡入淡出、叠印切换、快慢镜头,电脑特技等等,可比较如下几个句子:
"五十年过去":"转瞬半个世纪风云":"老人重回故地,站在宾馆窗前,凝望远方,又像见到了当年的战火硝烟".
这三个句子的句式与修辞格各不相同,但表达的是意思基本一致,然而,究竟哪句"可读",哪句不"可读",离开整个作品,难以评说,这只能由文学作者去选择.同样,根据以上任何一个句子,导演都可以将其影像化:或者是简洁的字幕,或者是不同时期实景画面的切换,或者是老人回忆的叠印结合画外解说.究竟哪个镜头更具"可视"效果则是导演的选择,因为,不同艺术的创作有着各不相同的选择标准.
[文学作者与影视导演]
文学与影视艺术的操作方式也大为不同.影视剧的制作是以导演为中心的团队集体活动,文学作者则是永远的"单干户".导演可以调动千军万马,布置五光十色的现场,文学作者只能一个人废寝忘食趴在"格子"上,面对预期的读者,呕心沥血地搬弄文字.导演无疑是影视剧制作的主宰,文学作者却并非是他的雇员,在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他始终紧握着自己手中的笔杆,具有完全独立自主的资格,只要耐得住孤独和寂寞就行.这当然不是说导演不能有雇员,编剧便是影视创作中重要的一员;这也不是说文学作者不能加入导演的团队,而是实际情形如此:文学作者在进行文学创作时,确切地说,在导演阅读他的作品之前,他们没有任何约定,或许根本就不认识,写作非奉命而为,仅是文学作品及作品体现的艺术观点有可能成为他们建立某种联系的桥梁.
"一剧之本"看来权威十足,其实不过是导演的赋予.通常的情况是,谁执导,谁拿出剧本来.在制作影视剧的整个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自始至终是导演.不止是演员、美工、摄影师、化装师等,便是编剧与投资人,他们所作的努力也都应该服务于导演对影视艺术的理念与追求.影视剧的创意发端于导演,有关的人物形象,导演也成竹在胸,无论剧本是导演亲笔所写或者是他委托编剧代劳,都是导演思想与情绪的体现,说导演必须照本宣"导",那是把关系弄颠倒了,剧组的其他人员或许奉剧本为"圣旨",导演却有必要,至少是可以在摄制过程中不断地修改他的剧本.
文字作者与导演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独立的,笔杆子与摄像头的功能各异,可以相互合作却无法彼此替代.由文学作者提供给导演的影视剧本必须具备文学性,这道理同样简单:文学作品只可能通过文学手段,才有可能塑造出好的艺术形象.于导演而言,别人提供给他的文字剧本如果没有文学性,这就等于没有为影视剧的再创作提供"根本".可以设想,导演得到一部文学作品,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便开始活跃在他的头脑里,进而激发出他进行再创作的灵感与激情.也就是说,如果导演认可了某部文学作品的主题与人物,并为之感慨而兴奋,只说明他已经被那部作品的文学性打动了.因为导演首先是作为读者来阅读它的,他能够认识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其它.所以,影视剧再创作启动的关键是剧本够不够文学品位,尽管事情最终得由导演拍板.
人们对不同门类的艺术作品,其兴趣爱好与领悟感受的情形也颇多差异.比如,"转瞬"是形容时光流失的夸张手法,在文学作品中,读者不难接受,但在影视作品中,如果用眼睛一转的镜头来表示,希望采纳 枫恋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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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3
剧本写作基础:剧本的格式

首先明确一点,剧本区别于任何一种文体形式,我经常看到有的朋友把剧本写成了小说或人物传记,这是不对的,至少是不专业的。剧本有自己专署的格式,写剧本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个技术活。
写剧本也不是什么很崇高的艺术创作,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工种,剧作家和清洁工人没什么区别,都是很普通的工作而已,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写剧本,每个人都可以当导演。当然,既然是一个工种,就有自己的规范。这些规范也许不会让你迅速变成一个专家,但至少能使你看上去像一个专家。或者,不至于让你糟糕的格式成为审稿人枪毙你稿子的理由。因为一个审稿人每天要看三到四篇稿子,如果你的剧本格式看上去不怎么专业的话,他完全有理由翻上几页就把你的剧本扔在角落里凉快。

先来看看剧本写作常犯的错误:
1:把剧本写成了小说
刚刚上面提到有的朋友把剧本写成了小说,不是不可以,但那个是文学剧本,根本不能用来指导拍摄和制作。举个例子,你可以在小说里花几页的笔墨来写一个人的身世,背景,家庭组成,或是用几页的笔墨来描写主角的心理斗争过程,但这些东西是无法表现在电影屏幕上的。你的剧本就是一个屏幕,你所要表现的是电影屏幕上能被观众直接看到感受到的东西。像心理活动这类东西是无法很好的表现出来的。加旁白?当然可以,除非你能忍受主角的画外音在一动不动的镜头里读几页小说。电影*画面表达情绪,你的剧本就是电影画面,要通过摄像机的角度来写,这可能引起第二个问题。
2:不必要的摄象机标注
如果你这样写剧本:在5号升降台,用盘纳为升70型相机,60mm镜头,由8.5m摇至2m对焦…………如果你这样写,就算过了审稿人这一关,你的剧本也会被导演扔掉。你不需要教他怎么拍,这不是你的事。你在写剧本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相机的事。但是不是剧本就不要考虑相机了呢?也不是,你需要考虑相机的关系而不是位置。剧本里有自己的专用相机术语,多多使用这些术语,能让你的剧本很专业,至少看上去很专业。

1.Angle on 角度对准:比如BILL走出便利店,相机对准BILL。
2.Favoring 主要表现:BILL在一个大广场,人很多,但主要表现BILL。
3.Another angle 另一个角度:换个角度的相机表现BILL在大广场玩的很开心。
4.Wilder angle 更宽的角度:先表现BILL在广场的一角喝可乐,然后镜头拉远,表现BILL所在的广场。
5.New angle 新角度:换个角度表现BILL喝可乐,使镜头丰富。
6.POV 视点:从BILL的视点看东西。就是第一人称视角。
7.Reverse angle 反拍角度:BILL和SALLY在一起跳舞,先拍BILL看到的SALLY,再拍SALLY看到的BILL,通常是两人的POV互反。
8.Over shoulder angle 过肩镜头:相机越过BILL的肩头看到SALLY,BILL的肩头能把画面自然的分割,很常用的类型。
9.Moving shot 运动镜头:包括跟拍,摇移,追随等等,反正镜头是运动的,至于具体怎么动,还不是现在考虑的问题。
10.Two shot 双人镜头:BILL和SALLY在边喝可乐边交谈,这种镜头的相机不要随意移动,防止“越轴”。把BILL和SALLY两人连起来有一条轴线,相机只能在轴线一侧运动,如果越过这条轴线,在画面上BILL和SALLY的位置就会左右互换,引起观众视觉上的逻辑混淆。
11.Close shot 近景:强调SALLY美丽的眼睛,但一般少用为妙。
12.Insert 插入镜头:某物的近景,比如天色已晚,SALLY问BILL几点了,BILL抬起手来,接下来可以接一个BILL手表的特写,当然你还可以用此种镜头来换景,比如BILL移开手表时摄象机里看到的已经是夜晚的舞会了。

以上就是剧本里的镜头描写格式,看个例子就明白了。这是具体的写作格式:

场景说明要黑体,时间地点要黑体,居左
场景中出现的音效要黑体标出
第一次出现的人物名要黑体居中
人物的对话要居中,两边留空,不同人物的对话要另起一行
标明摄象机的关系
标明场景的切换,“切至”就是硬切,“化至”就是加转场的效果,全部居右
如有特效运用,也要用黑体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