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庭能直接判刑吗?像比如有期徒刑十年.

一位朋友因为与老板口头约定(其实还是写了一个相当于合同的小纸条)一笔酬金,结果因为老板的原因,那笔生意赔光了,事实老板赖账。后来我这朋友就找机会找了老板一顿,然后把他身上的钱都数走了。结果到了镇上,法庭判了他十年。我想问一下,这乡镇法庭有这么大的权力吗?(另外,我这朋友刚刚年满十八岁。十八岁是不是还可以当少年犯来对待,从而只是被进行短期劳教呀?)

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以判刑,乡镇法庭也是基层法院的业务庭,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第二百一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一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第二百一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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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9
根据你所述可能涉嫌抢劫罪,一般来说不会在乡镇法庭判,已经年满18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不会当少年犯对待。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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