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望福音6;56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

能解释一下吗?
若望福音 6;63。使生活的是神,肉一无所用;我给你们所讲论的话,就是神,就是生命。

【约六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文意注解 “我也常在他里面,”“常在”原文指“住在”或“永居在”;所以这句话暗示主耶稣是在复活里,来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约六63】“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文意注解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主耶稣经过死而复活之后,如今已经成了“赐人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原文直译);信徒所接受的基督,乃是在灵里赐人生命,并作我们生命的供应。

“肉体是无益的,”主耶稣并不是将 道成肉身的物质身体给我们吃,因为即使我们真的吃了 的肉身,于我们并无益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里的“话”,是指即时的、应时的和主观的话(rhema);我们所读圣经上的话,乃是常时的和客观的话(logos),必须转变成我们个人主观的话,才能对我们产生效益,这时,主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本节表明:主耶稣现今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而这个赐生命的灵又在 应时的话里成为具体且实在;我们信徒若本着正确的态度接受主的话,就会得着这生命之灵的供应。

话中之光 (一)主耶稣属物质的身体,对我们并没有多大的益处——“肉体是无益的”;所以基督徒不宜悬挂或敬拜主耶稣的像。

(二)信徒不可再凭肉体外貌认识基督(参林后五16),而应当认识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

(三)既然主已经成了“叫人活着”的灵,所以我们不能再凭外面的肉体来接触 、敬拜 ,而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 (参四24)。

(四)只有属灵的人才能参透属灵的事;人若要认识属灵的事,便不可凭着肉体(参林前二14~15),而必须打开心灵接受神的光照。

(五)主今天赏赐给我们两大礼物:一个是住在我们里面的灵,一个是在我们外面的圣经;灵是圣经的实际内容,圣经是灵的具体描述。

(六)读圣经而不接触到里面的灵,所得的不过是字句、仪文;光讲究灵而忽略了读圣经,往往会偏于极端,不受真理的约束,并且有可能被邪灵所欺骗。

(七)我们应当本着正确的态度,常常研读主的话,也常常接触主的灵;灵与话,话与灵,平衡应用,如此才能得着主更丰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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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1
若说是野蛮人的习俗,恐怕教徒们不信。可是吃肉喝血(茹毛饮血)却实实在在是原始人的祭拜习俗。基督教的吃(耶稣)肉喝(耶稣)血(茹毛饮血)这仪式确实是源自古埃及人的习俗。公元前1600年的《埃及死亡之书》,就有记载吃神以便得到法力;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异教徒也有如此的仪式,以便和他们的神(古埃及太阳神)奥西里斯-狄奥尼西斯二合为一。基督教的这个仪式,就是抄袭异教徒的祭拜仪式。(当时的波斯太阳神Mithras教徒也有一模一样的仪式)。
第2个回答  2009-04-01
吃人的肉,喝人的血,这话实在叫人难以接受。宗教领袖厌恶这喝人血的说法,因为这是律法所禁止的(参利17:10-11)。耶稣当然不是在讲字面上的“血”,而是在解释,他们要从他那里得生命,但他们却不能接受这概念。使徒保罗其后讲论圣餐时,也用身体和血作比喻(参林前11:23-26)。
我心有个微小的声音,你也知道他?可是有时候他的意见我们不一定想听,他是……
6:63-65 圣灵赐予我们属灵生命,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们根本看不到自己需要新生命(14:17)。灵性上的重生始于神,也终于神,他向我们启示真理,住在我们心中,使我们能够回应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