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证未出 首付款如何交接?

如题所述

读者李先生问: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马上就要与业主去房管局过户了。因为合同中规定“过户当天要给业主支付首付”,那么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出,我就要一下子把50多万的首付一下子付给业主。请问作为买家,应该如何防范交易中的风险? 中介公司综合解答:办理二手房交接,如何安全交割房款,是不少二手房买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出现钱房两失的情况出现呢?专家认为,有四种方法值得买家参考、借鉴。 ●通过公证处交接,即公证处提存 如果双方都不信任,同时也不相信中介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此时,买方可以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持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接 此时,买方与卖方已经谈好价并签好了买卖合同,然后双方约定时间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合同中约定是在过户当天付清首付,那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再与卖方一起到银行将钱存入卖方的银行账户。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交易过程需要中介公司在场见证,同时在付完钱之后要记得让卖方填写并盖印收据,而且买方也要保留转账的凭证。 ●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 这种方法则是在律师的帮助下完成合同的签署和资金的代管。在签署完合同之后,买方通常会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给出的账户,然后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卖方。 ●通过银行交易资金监管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买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据了解,公证提存、银行担保、律师监管都是属于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因此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费用。由于买卖双方很多都不愿意承担这“额外”的费用,因此大部分都是选用第二种方式。 专业人士建议,由于大部分人都是在中介的见证下完成放款的交割,因此消费者对于中介公司的选择则十分重要。二手房交易一定要到能进行“透明交易”的品牌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买卖双方见面签订合同,可以防止中介公司“欺上瞒下”的行为。而不将首付委托给中介公司,也是为了避免“创辉事件”再度发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