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骨指的是岳飞,佞臣指的是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
1、岳飞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
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
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
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
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结了“联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
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代表词作《满江红·写怀》,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2、秦桧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3、王氏
秦桧的妻子,宋神宗时宰相王珪孙女。也是童贯的干女儿,历封魏国夫人、韩国夫人。
4、张俊
张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凤翔府成纪(今甘肃省天水市)人。南宋初年名将,与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并称南宋“中兴四将”。
张俊十六岁时为弓箭手,于宋徽宗时期参与对西夏作战及镇压山东、河北农民起义。曾随种师中救援太原。康王赵构(宋高宗)任兵马大元帅,他即率部往从。
高宗赵构即位后,任张俊为御营司前军统制。苗刘之乱时,他和韩世忠等受张浚节制,平定事变。绍兴年间,镇压农民起义和叛将李成等部,并阻击伪齐刘豫及金军南侵。
与岳飞、韩世忠合称三大将,所部称张家军。后首请纳兵权,被罢枢密使,进封清河郡王。又参与促成岳飞冤狱。
张俊贪婪好财,大肆兼并土地,年收租米达六十万斛。高宗曾亲临其家,礼遇优厚。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张俊去世,年六十九。追封循王,谥号“忠烈”,位列七王之一。
5、万俟卨
万俟卨[mò qí Xiè](1083年—1157年),字元忠(一作元中),开封阳武县(今河南原阳)人,南宋初年宰相,奸臣。
政和二年(1112年),考中举人,初任湖北提点刑狱,依附秦桧,任监察御史、右正言。绍兴十一年(1141年),秉承秦桧之意打击主战派,主治岳飞之狱,诬陷岳飞虚报军情及逗留淮西等罪,致使岳飞父子和张宪等被害,后与秦桧争权,遭到罢黜。
秦桧死后,万俟卨被召回京城任参知政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升任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继续执行投降政策,为百姓所恨,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万俟卨去世,时年七十五岁,谥号忠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岳飞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