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0年前的承包土地被国家用于修建村办公室,土地被占用了却从未对我们家有任何补偿,:无土地赔偿,

我家10年前的承包土地被国家用于修建村办公室,土地被占用了却从未对我们家有任何补偿,:无土地赔偿,无经济赔偿,而且土地证被扣押了整10年,昨曰才归还,土地证上的承包地还在没注明被国家占用,现在村办公室大楼在我家地上,可至现在对我家没有任何处理啊,求有心人帮我想想办法,非常谢!

修建村办公室,应该是村霸行为,拿着你的承包合同,向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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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1
承包土地所有权为,发包者而不是承包者本人,具体的承包合同能否发一下。追问

这是以前国家分发土地的形式,有自留地,承包责任地等,没见到合同,只有一个本规定该如何管理自己的土地,应该能从网上查到相关的农民承包土地的法律法规

追答

你搞错了一个概念,国家分发的土地是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那时的土地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又实质将土地收回,但而革开放的土地分发,只是称为土地承包责任制。您只有使用权,并无真正的所有权。而且肯定有合同,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淡,可能村委直接将合同签了,你们并不知道,只拿到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