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能办大陆银行卡。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扩展资料: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二、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三、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个人贷款转存。
四、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五、继承、赠与款项;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六、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其他合法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