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避免因投标人投标后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随意变更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担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第30条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项目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综上: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而不是在公告中规定,也是在投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