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股东,我有工资吗?急急急!!!

请略懂经济和法律的朋友看下我的事例,麻烦给个结论,感恩不已!
2008年4月我们公司注册并有4位股东,我占其15%股份,在公司我主要负责业务,到今天为止公司没有亏损钱,但也没有落下一分钱。上个月我想客户清帐时我经过大家同意私人挪用了2000多块钱。但在去年的时候我们几位股东都有工资,到08年后半年至今由于效益不好未发工资。我的工资和我欠公司的钱正好相抵。可昨天股东开会,说让我把这钱拿出来还给公司。还说股东就没有工资。晕死!当时我也没说什么,只说这事从长计议。主要原因是我打算退出公司不干了,他们才给我说这话的。其实我也没想什么,自己走了后把股份免费让给一个同事就完事了。可没想到辛辛苦苦创业一年,外债一万多。半年没发工资,最后还欠公司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那钱该我出吗?我的股份又如何?谢谢

公司股东没有工资,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工资的依据是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与投资关系无关。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公司法》

第四条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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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6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一、股东身份与工资没有关系。
二、股东基于享有股权,享有分配红利的权利,当然,亏损了也就损失了出资。股东也可约定不要工资的,但必须有约在先。
三、工资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有明确的劳动合同确定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27
怎么可能没有一资呢,应该是有的呀,没有分红就够呛了,还没有工资,哪能有这样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