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入学

如题所述

根据试行办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政策强调了就近原则。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他们可以优先考虑在指定的学校就读,以确保便利性和适宜的教育资源。


入学年龄方面,残疾儿童的入学条件与普通儿童保持一致,特殊情况可能会适当放宽,以适应他们的特殊需求。学校接纳他们时,每班接纳的残疾儿童数量控制在1至2人,最多不超过3人,以保证他们的个性化教育和融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中,将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纳入重要任务,将责任明确到乡镇和学校层面,确保残疾儿童按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无遗漏。


普通学校有法律责任接收在其服务范围内,且具备在校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拒绝,以实现教育的公平和包容性。


扩展资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便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受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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