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和理解,你上面的问题原话应该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从《劳动合同法》中延伸出来的一句话。并且说的是劳动派遣单位的一般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可以说一般情况:与劳动派遣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
2.又根据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不会超过二次!
3.以上说的都是从劳动法律法规推出的一般情况!有一般就有特殊,法律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考虑用人单位的利益,最后就会说“由派遣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