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二级残疾护理费什么时候发

如题所述

每月十号前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周期的通知》文件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22年4月份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当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户。
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73号)、《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周期的通知》文件要求,城乡低保金从2022年4月份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当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周期的通知》(兴民社救函〔2021〕66号)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从2022年1月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当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和“三民”补贴资金发放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和“三民”补贴资金从2022年1月开始,由原来的每半年发放一次调整为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残疾补贴由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第三款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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