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就偏向于喜欢做那些少动脑,易上手,见效快的事情。比如,去商场买衣服和学习穿搭管理相比,人们偏向于前者;直接动手写文章,和先确定主题,然后构建框架,最后再写文章相比,大多数人也是偏向于前者。为什么呢?是因为“紧急事件”都是可执行更强的事情,而可执行强意味着:简单的优先于困难,具体的优先于抽象的。
其次,人天生喜欢确定性,厌恶不确定性。喜欢已完成的大于未完成的,及时反馈大于未来回报。比如,如果让一个人在马上可以获得50万现金和50%概率获得200万现金这两个事情中做选择,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因为前者是确定的,具体的,当下就可以看到回报的。
其三,人倾向于先做摆脱风险的事,而非增加安全的事。就比如职场上有很多领导属于救火队长类型的,他们总是在事发后显得很积极,而在事发前却不愿意花费精力去思考如何避免问题,减少损失,从流程上和系统架构上解决问题。
综合以上三条造成人做事更偏向于做“紧急的,短期见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