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靶向药医保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一.胃癌靶治疗可以医保报销
靶向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在2017年7月以前,靶向治疗的费用基本不能用医保报销,之后人社部公布了2017版国家医保目,里面有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所以在医保药品目录上的靶向药物,医保均会报销但是靶向药物医保报销的比例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所以并没有全国统一。不同省份、不同的地区可能纳入报销的靶向药物种类不一样。如肺癌一线靶向药物,如易瑞沙、特罗凯都可作为特殊药品申请得到报销。像乳腺癌常用的靶向药物,赫赛汀也在大部分省份纳入医保报销。像胃癌,也有多靶点的口服靶向药物,如阿帕替尼现在也可纳入报销。
二.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患癌看病贵,有些药品保险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可以选择投保一份长期用药可以报销,抗癌特药用得起,包含胃癌,乳腺癌,肝癌,肺癌,结直肠癌,肾癌等等,平安互联网长期癌症医疗(费率可调)保险产品组合能做到责任内100%赔付,特定药品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而且投保门槛低,保证续保一辈子,适合高龄群体和慢性病人群购买投保。该款长期癌症医疗保险产品包含共享400万元的恶性肿瘤及原位癌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
1.赔付的保险金数额=医院收取的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
a.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A为100%,但若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A为60%。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时,您可以在缴纳应缴保险费前联系保险公司调整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状态,其余时间不能更改;
b.如就诊的医院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100%,如就诊的医院不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90%;
2.在保险主险合同1年的保险期间内,“恶性肿瘤及原位癌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400万元;
3.在终身保证续保期间内,基于连续投保的多份保险主险合同赔付的所有“恶性肿瘤及原位癌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800万元;
4.仅承担发生在医院内且由医院实际收取上述医疗费用(以相关医疗费票据为准)的赔偿责任,不含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单位、第三方侵权责任人(包含法人)或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的补偿;
5.如保险期间到期时,被保险人尚处于住院状态中,则在办理出院手续前,保险公司将继续按前一保险期间的赔付限额承担保险责任,直至被保险人办理出院手续。
三、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