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占农民承包地,距承包期满还有17年,绝大部分地是苹果园,且属于退耕还林工程地,土地被征后应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这些赔偿费应该给平均分给全村村民?还是付给承包户?征用后的退耕还林款归谁所有?(打乱重新分地无法实现,被征地农民拒绝耕种村上的荒山地)。敬请专家回答!(急!!!)
您的回答我还不大明白。赔偿费应付给失地农户?还是平均分?如果平均分师德农户的靠什么生活?承包户的苹果园在没有见到任何经济效果的前提下被毁掉,其他村民没有任何损失。另外被征用后土地的退耕还林款怎样处置?敬请回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