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普宁市民政局机构设置包含九个主要内设部门,它们分工明确,致力于各项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 人事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文电、会务管理,以及机关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同时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法制宣传,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 优抚安置股:负责“三属”抚恤、伤残军人管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协调军民关系,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双拥活动。

3. 救灾救济股:负责救灾规范制定,组织灾情应对和灾民救助,管理救灾款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和捐赠工作,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健全。

4. 最低生活保障股: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参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并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5. 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股:推动基层民主,指导社区建设,监督村务公开,负责婚姻登记和行业职业技能建设。

6. 区划地名股: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审核和协调市际及行政区域界线事务,规范地名标志设置。

7.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制定社会福利规划,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和殡葬服务机构。

8. 民间组织管理股: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重大案件查处。

9. 募捐股:负责全市社会募捐工作,包括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彩票发行销售的监督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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