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好邻居54岁员工连上20多天夜班后猝死一事,你有何看法?

如题所述

我认为这件事发生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这位员工自己身体的问题,一方面则是因为这家店没有及时地补充员工,若是及时地补充了员工,黄静就有自己的休息日,或许就不会猝死。好邻居是一家连锁便利店,而黄静正是其中一家便利店的收银员,但他工作了三年却一直没有与好邻居签订劳动合同,连五险一金都是自己交的。黄静平时上的都是夜班,按理来说每上三天之后就可以休息一天,但之前有一名员工辞职了,而这个职位又一直没有新员工顶上,于是黄静便没有了休息日,只能连续上夜班。

然而上了20多天夜班之后,黄静按照要求去做核酸检测,结果在排队的途中猝死了,而再过两天,本来就是黄静54岁的生日了,这个巧合也让很多网友感到唏嘘。王静的家人觉得他出事的原因就是因为连续上了20多天的夜班,因此想要好邻居对自己作出赔偿。而这家便利店的店长表示会向好邻居反映,因为他自己也是受雇佣的人,并没有权利来商量赔偿的事情。

上夜班对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一般选择上夜班的也都是年轻人,我建议年龄大了以后就不要上夜班了,因为有可能会让自己的身体出现问题。在自己年纪大了之后,最好能找一个稳定的白班工作,这样回家之后还可以帮助自己的家人做家务。一般上夜班的人是没有正常的生活的,因为上了夜班之后,他们的整个白天都基本是在睡觉,根本没有精力去逛街或者看电影,更加别提自己的家人做家务了。

但为了照顾顾客,很多行业又确实需要上夜班的人。我觉得夜班的工资应该比白班更高一些,这样才能吸引那些年轻人来上。黄静虽然不是在上班的时候出事的,但他出事确实与自己的工作脱不了关系,因此我认为这应该算是工伤,赔偿金额的多少还要看双方怎么商议。但便利店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这一条确实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员工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双方之间的纠纷,可以说是对其员工好,也对企业好。不签劳动合同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员工被辞退的话,还可以借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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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30
感觉还是要尽量少加班,同时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有不舒服时一定要及早就医。最大的感触就是生命好脆弱
第2个回答  2021-01-30
我觉得现在上班人员应该更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因为工作而忽略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公司也要对这些员工进行强制安排休息。
第3个回答  2021-01-30
我觉得这样的企业实在是太没有人性化了。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尊重员工。该企业的做法实在是不合理。
第4个回答  2021-01-30
可以看出来这个公司存在着压榨劳动力的情况,而且也导致这些员工的工作负担变重,所以就出现了猝死的情况,这也属于工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