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向别人借款后夫妻离婚,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具体情况。
很多人在离婚之后,发觉对方在离婚之前借钱,而自己毫不知情,但是因为借钱的时候,两个人仍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对方借钱没有用于夫妻生活和经营,否则作为共同债务,另一方只能分担债务。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两个人结婚之后,双方的关系就变成了夫妻,两个人对外表示的是同一个家庭,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都有承担的责任。老公在婚姻存续期向别人借钱,然后提出离婚,借的钱如果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个人哪怕离婚,也需要承担责任,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两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老公向其他人借钱,但是妻子不知道,并且老公借钱之后,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两个人离婚之后,只要妻子举证表明自己不知情,并且这笔钱没有用在两人生活上面,就可以视作这笔债务是老公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老公向别人借款后夫妻离婚,哪怕两个人约定了债务分割,债权人也有权向两个人主张权利。一方在承担了债务连带责任还清之后,可以用当时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起诉借钱的一方,向另外一方要补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只要无法证明是单人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