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设立基金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其他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共基金(可以向公众募集)和非公共基金(不能向公众募集)。根据募捐的地域范围,公募基金会可分为国家公募基金会和地方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为特定公益目的;全国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800万元,地方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400万元,非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200万元,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有制基金的原基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是账户的货币资金;有与其活动相适应的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有固定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经营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依次包括基金会名称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一词结尾。公开募集基金的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词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应当标明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也可以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报出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报出城市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名称,而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或者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拥有5至25名会员。设立私人财产的非公有制基金会,有密切关系的基金会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其他基金会,有近亲的人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基金会设监事,其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基金会的董事、其近亲属和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从基金会获得报酬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3;基金会未担任专职的监事、董事不得从基金会领取报酬;基金会的董事在个人利益与基金会的利益有关时,不得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基金会的董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进行任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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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5
首先基金成立的目的一定要正规,而且被国家所允许,其次成立基金的人必须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基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开展的活动,也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而且全国范围内的原始的基金不能低于800万人民币,乡镇地方的原始基金,不能低于400万等等。
第2个回答  2021-07-15
在成立的时候必须要满足具有一些数量的基金,而且在成立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而且销售额必须要超过2亿元。
第3个回答  2021-07-15
一般公司发行了股票或者是证券等情况下都可以成立基金,而且公司是属于上市公司,都有自己的基金。
第4个回答  2021-07-15
首先就是有相应的公益目的,而且也会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名称,同时也会有相应的组织机构,而且也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然后也需要有一个固定的办事地点,然后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