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它说的存在是指像石头一样的东西吗?

如题所述

真理,它说的存在不是指像石头一样的东西。太一保持其单一绝对,因此不会是具体的事物,但是所有智性实在的范型又不可能是由一群实体组合而成,于是普罗提诺借鉴了努麦尼乌斯以及很多柏拉图主义者的做法,引入德穆格,让它来充当中间角色。那么德穆格就必须被设想为与太一截然不同的存在,因为理念(形式)必定存在,而且诸多理念虽然彼此不同,但又必须在某种意义上是同一的,它们必须是一个统一体的不同方面的表现,这样一来才可能解释真实的述谓判断的实际存在。

比如马是动物而不是植物,或4是8的一半,对于普罗提诺而言,这些都是必然真理。假设马、动物、4和8以及"一半"的理念存在,并不足以保证那些判断为真。因此,我们可以说让它们为真的"马"是那些"动物之所是"的"事物"中的"一个","8的一半"是"4之所是"的"事物"中的"一个"。但是为真实命题提供了基础的理念之间的链接是无数的,只有德穆格或普罗提诺说的第二个"三一本体"——"理智(或努斯)",被认为可以统合所有理念,这样一来,同一性确认就有了本体论基础,必然真理也得以维护。

理智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与所有理念同一,因此他称其为"一—多",与"太一"不同,它与"多"相关,但"一"在前,一也是根基。然而把理智看作能够沉思诸多理念的"一个"实在是行不通的,因为这样的话它们的同一性就很外在,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实在。于是普罗提诺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支持理智有最高的认知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于主体和客体的同一中,理智拥有的同一性是一切智性事物的统一。

因此,普罗提诺说,"要谈论这真实所是的事物唯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说它'超越万物、超越至尊的理智';这不是给它命名,而是说它不是万物之一,'没有名称',因为我们对它无法论说什么,我们只能尽我们所能对它有所表示。但是当我们提出这个难题说'它没有任何自我感知,没有自我意识,也不认识自己'时,我们应当想到,我们这样说它只是在用它的对立面来描述它。因为如果我们把它当作认知的对象和知识,就会使它成为多,把沉思归属于它,就是使它成为需要思的事物;但事实上,即使沉思与它密切相关,沉思在它也是多余的。

一般而言,沉思似乎是在许多部分构成一个整体时对这个整体的一种深刻意识;当一物认识自己,当然是在恰当意义上的认识,情形固然如此,因为每个单独部分正好就是自己,它无所寻求;但是如果思是对外在之物的沉思,思就必然是有匮乏的,而不是适当意义上的沉思

须知,那完全单一、真正自足的事物(指太一)是无所匮乏的,而在第二层次上自足的事物(指理智)则需要自己,因而需要思考自己;那相对于自己有所匮乏的事物通过成为整体而获得自足,使它的各个部分亲密地向它自己显现并倾向自己。因为内在的自我意识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关于某种包含多的事物的意识。而沉思是在先的,向内转显然包含多的理智,即使它只能说'我是存在的',它也把这看作是一种发现,认为它是可理解的,因为存在是多样性的;如果它凝视自己,把自己看作是单一的事物,并说'我是存在的',它就不可能达到自己或者存在。

因为当它说到真理时,它说的存在不是指像石头一样的东西,而是用一个词说出了很多东西。因为这个是——意指真正的是,而非是的痕迹,否则不能称之为是,只能称之为原型的一个影子——包含着许多事物。那么这许多事物是否每一个都是思想呢?

如果你想要抓住完全'孤立而独一的',你就不能沉思,它是不可思的;但绝对的'是'在其自身中是多,如果你谈论包含在它里面的另外的事物,那就是沉思。果真如此,如果有完全单一的,它必不能拥有关于自己的沉思,因为它若拥有,就会成为多。因而它不是思想,也不存在任何关于它的沉思。"

至于太一和理智之间的关系,我可以说它们有等级差别,理智只是太一的工具,而第三个"三一本体"——"灵魂"则是理智的工具,因而也是太一的工具,普罗提诺说:

如果理智是"万物"之一,那它就不属于他,不可能在他里面。当柏拉图称他为"众美之因"时,显然是把美放在理念世界,而至善本身超越所有这样的美。柏拉图把这些放在第二级,说第三级——也就是由二级事物所产生的事物——依赖于它们,他放在三级事物周围的,显然就是那些由三级事物产生的事物,至于这里的宇宙,他认为依赖于灵魂。但由于灵魂依赖于理智,理智依赖于至善,因此,万物都经过种种中介依赖于至善,有的离他近一些,有的与靠近他的事物为邻,而感觉事物在离他最远的地方依赖于灵魂。

那么灵魂何以成为"三一本体"呢?

理智的活动是思考或运思(νόησις),普罗提诺追随亚里士多德,将理智准确地界定为生命的范型,一方面太一是生命的终极原因,另一方面理智是生命的工具或"比较终极"的原因。那么生命和灵魂是什么关系呢?正如存在(是)的工具性原因必须和存在的工具相区别一样,生命的工具性原因也要和生命的工具区别,理智的活动包含在两种方式中,精神的活动,以及虽然是智性存在但也有其非精神的活动。

灵魂就是精神活动的原理,其原因发挥作用的范围比理智狭窄,理智的范围包括了任何以智性方式存在的事物。相应的,理智的原因作用范围又不如太一,太一作用于所有存在。而灵魂则是赋予了的生命的原理,不论是"个体生命"或"宇宙生命"。

普罗提诺说:

那么除了这些之外,我们还能想到什么另外的原因,不仅能使一切事物都有原因,没有任何东西没有原因,也能保存因果关系和秩序,同时还允许我们有所作为,又不取消预言和先兆?可以肯定,灵魂就是我们必须落实的另一个原理——不仅是大全的灵魂,还包括个体灵魂,它们与大全灵魂一起,绝不是无足轻重的。

我们必须根据这一原理把万物组织起来,它本身不像其他事物那样是从种子生发而来的,而是激发活动的原因。当灵魂没有身体时,就处在对自己的绝对支配状态,完全自由,在自然宇宙的因果关系之外。

但是当它进入身体之后,就再也不可能处于全面支配地位了,而成了与其他事物一起共同构成的秩序的一部分。当它进入这个中间状态之后,它周围的事物大部分都是由偶然性引导,于是就有一定的妥协,也就是说,它做有些事是出于周围这些事物的缘故,但有时也能支配它们,按自己的愿望引导它们。

好的灵魂有力量支配更多的事物,坏的灵魂只能支配较少的事物。而完全屈从于身体脾性的灵魂,就不得不感受淫欲或愤怒,不是因贫困而自卑,就是因财富而自傲,或者因掌权而暴虐;而另一灵魂,就是本性良善的灵魂,就是在这些完全相同的环境里也能把持自己,不是让环境来改变自己,而是自己去改变环境,因此对有些事物它要改善它们,对有些则顺服它们,只要这种顺服没有任何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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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1
在我看来,真理中所说的存在并不只是指像石头一样真实存在的东西,它还包括人的意识的存在,所以真理中的存在是一种客观存在。
第2个回答  2020-11-11
并不是。真理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是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改变的理念。
第3个回答  2020-11-11
是的,真理所说的存在更趋向于哲理性,是指不受人为影响,而又客观真实存在的一类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