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在长春市的市中心位置,周围小区房价在4000(此为二手旧房,90年代左右的)-10000之间,去年拆迁,到目前的拆迁价仍为3170元,正常加上政府补偿。因为这块地是离长春的南湖周围最后一块可开发的土地了,所以我们做为普通老百姓很难接受这个价格。就在09年4-5月,与我们同区的地方(连大路都不隔)拆迁价为5700元,与我们隔两条街的地方拆迁价钱为4080元。我们同区有人申请仲裁,每平米提高1000元,可是开发商不认可。听说6月区政府会支持开发商强拆,我想知道这种情下,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因为这种价钱我们根本在长春就买不到房子,现在长春南环地区(城区与算是郊区地方的交汇)新的期房小区开盘价为4200元,这是长春市区最边上的房子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去认可开发商的做法,请明白的人给指引一下。老百姓难道只能吃亏吗??在拆迁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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