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闪耀强判了几年

如题所述

九年。
伪造土地证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甸县副县长闪耀强因伪造九份土地证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
闪耀强,回族,中共党员,原施甸县副县长。后因滥用手中权力随意买卖土地,伪造土地证,被人举报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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