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公民因过失泄露政府机密文件,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无意发现机密,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防止机密外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如果公民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向有关机关报告,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补救,将泄露风险降到最低。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是因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情节轻重,处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此规定酌情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