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领发票必须先报税吗

如题所述

是的,每个月初都要进行先抄税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月初不抄税,是无法开发票的.抄税是国家通过金税工程来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之一。
凡在本月开的票都要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每个月初都要进行先抄税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月初不抄税,是无法开发票的。 二、抄税是国家通过金税工程来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之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其他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
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可以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到当地国家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申领,所需资料有:如果是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票发票的持《发票领用簿》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就行,但有时候税务工作人员也需要带上金税盘或者税控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都带上,不然会白跑一趟! 如果是第一次申领还没有《发票领用簿》的话,需要领用人员带上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就会发给你《发票领用簿》。
二、现在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发票申领,这种方法比较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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