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不是都要计入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
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其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现在社会的物质、精神生活的日趋丰富,招待也了出现多种多样的形式,如请客、送礼、娱乐、安排客户旅游等。
1、员工出差途中,在公司报销制度限额内发生的餐费(不包括宴请费用),计入
差旅费,不计入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05%额度的限制;
2、员工计入午餐补助的餐费,全额计入
福利费,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但连同其他福利费总额受工资薪金总额14%的额度限制;
3、员工加班时的工作餐,计入
经营费用或者成本,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4、符合会议费用规定的、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
会务费,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
5、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工作时的工作餐,计入成本,不计入招待费。汇算清缴时不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不受收入总额0.5%额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