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是必须本人去。2,是不是要登报进行遗失声明。
3,要办多久。
4,多少钱。
5,带什么资料去。
6,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本人到场的问题。。。网上查得不用本人去。。但是代理人带着委托书去办不了啊。。所以。。必须本人去。。至少成都是。。。
一、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者警邮便民服务站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3、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缴费;
三、领取牌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点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四点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