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4
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凡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获得甲组单打、双打和混双第5至8名,乙组各单项第3至6名的运动员;
2.在全国业余体校比赛中,获得甲组各单项第2至6名,乙组前2名的运动员;
3.在省辖市(专区、直辖市的区)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各各
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6名,团体赛前2名的主力队员;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3名,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少年比赛各单项冠军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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