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历史

海伦历史

海伦,是黑龙江省建治较早的县份之一。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先人就已经劳动和生息在这块土地上。在秦、汉、唐、辽、金、元、明时期,境内即有少数民族生息、繁衍、劳动。
海伦市,以海伦河得名。海伦,为“开凌”之音转,满语“水獭”之意。因海伦河中盛产水獭,故名。海伦设治时便由此得名。海伦一带,为清皇室围场。先后为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辖地。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设置绥化厅后,归绥化厅管辖。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始建通肯副都统衙门,海伦县境域即为其所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通肯副都统,设通肯协领署;宣统元年(1909年),海伦直隶厅改为海伦府;
1912年(民国元年)海伦府改为海伦县;民国6年(1917年)1月设望奎设治局,从此,海伦、望奎分治,恢复海伦县;1932年,日本入侵后,海伦县归属伪滨江省。1945年8月15日,伪满洲国覆灭,全县人民获得解放。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1945年11月,建立了人民政府,至1949年建国前夕,海伦县曾先后归黑嫩省、黑龙江省管辖。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海伦县一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
至1985年,县境内共有7个镇,10个街道;22个乡,360个村。
1989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以海伦县的行政区域为海伦市的行政区域,仍隶绥化地区。
1990年1月11日,正式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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