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丘石埠子镇在家中建鸡棚养殖走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和个人,需经乡(镇)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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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对于兴建养鸡场等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养鸡场等农业设施的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因此,建设养鸡场等农业设施,不仅需要与村委会达成用地协议,还必须依法履行以上审批程序。经营者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不得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第2个回答  2019-10-08
如果你的养殖规模不是很大的话,可以不用走这些程序,直接自己在家中慢慢搞就是,但他说你要搞大规模养殖的话估计你首先要到村委会进行备案,然后逐级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最后会有环保部门过来对你进行审核,看你的环保措施做的是否到位。
第3个回答  2019-10-09

南无阿弥陀佛


不要做这个行业,养殖属于杀生行业上重要的一环,造极大罪业,以后很可能因果报应堕入地狱道或畜生道,请别做杀生,害众生和迷惑众生(不良传媒,游戏,影视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