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划分
此次军衔制度,共设六等十九级。
其中:元帅两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元帅;
将官四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四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另外为安排十几万副排职干部,暂设了准尉;
军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两级,上等兵,列兵。
1955年授衔时,人民解放军共有5个军种: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按军服和军衔标志仍分陆、海、空三个系列,即防空军和公安军的颜色与陆军相同,空军、海军自成系统。主要兵种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通信兵、防化学兵、海军陆战队(1957年6月撤销,20世纪70年代重建)。军衔等级从大元帅至列兵,共设6等19级,所以,识别符号十分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