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如题所述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地表水开发利用现状

地表水工程包括大、中、小型水库、塘坝、拦河闸等。青岛市现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1座,小(一)型水库73座,小(二)型水库397座,另外还有塘坝3762座,拦河闸167座,地表拦蓄能力总计为10.2亿m3。其中产芝水库兴利库容1.76亿m3,年均供水3900万m3;尹府水库兴利库容0.736亿m3,年均供水2135万m3;棘洪滩水库兴利库容1.46亿m3,年均供水7000万m3;崂山水库兴利库容4798万m3,年均供水2397万m3;铁山水库兴利库容2739万m3,年均供水350万m3;陡崖子水库兴利库容3435万m3,年均供水277万m3;吉利河水库兴利库容3360万m3,年均供水329万m3

2002年,青岛市地表水供水量为5.168亿m3(含引黄),占总淡水供水量的46%,其中工业供水1.321亿m3,农业供水1.694亿m3,商品菜田供水0.651亿m3,城镇生活供水1.261亿m3,农村生活供水0.241亿m3

2.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地层孔隙中,喷出岩类孔洞裂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及碎屑岩类裂隙水、块状、层状岩类裂隙水仅可为局部少量供水,供水意义相对不大。

青岛市多年平均地下水可采资源量为6.3436亿m3/a,天然补给资源量为5.0586亿m3,2002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6.1098亿m3,占总淡水供水量的54%,其中工业供水0.726亿m3,农业供水2.6286亿m3,商品菜田供水1.64亿m3,农村生活供水0.819亿m3,城镇生活供水0.2962亿m3。1989年开采量为历史最高值,达6.78亿m3,1999年开采量为近年最低值,为5.38亿m3。2002年为特枯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出天然补给资源量20%多,整个地区超采比较严重:青岛市区超采588万m3,开采程度为212.6%;平度市超采5326万m3,开采程度为121%;城阳区超采444万m3,开采程度为123.3%;黄岛区超采84万m3,开采程度为118%;其他区市均未超采。就水源地而言,仅王戈庄河水源地略有超采,其他水源地均未超采。青岛市多年开采现状基本反映了区内地下水的开采水平和调蓄能力,可看出青岛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基本为采补平衡,但由于城乡布局差异和需水量不同,一些地区开采量过大,形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同时有些地区开采量较小,仅有少量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白白流入大海,造成很大浪费。

3.污水利用现状

青岛市主要是利用部分工业废水进行农业灌溉和中水回用。工业废水进入排污河道后,由沿河农村抽取排污河水进行污水灌溉。城市污水回用主要是工业冷却用水、冲洗用水及市政用水。污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的王戈庄河流域、城阳区的城阳河流域和平度市的北胶莱河流域,其次是崂山区、城阳区的白沙河流域。

近年来,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由1997年的50万m3上升到2001年的600万m3。2002年青岛市的污水利用量为690万m3,其中城阳区为185万m3,黄岛区为135万m3,崂山区为70万m3,平度市为300万m3

4.海水利用现状

主要是用于部分工业用水,如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海水利用量较大的是黄岛区和李沧区,城阳区和崂山区仅有少量使用。近年来,青岛市的海水利用量变化不大,平均为13.94亿m3/a,按海水替代淡水折算系数为20∶1计,替代淡水量为0.697亿m3/a。

二、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目前,青岛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3种,其中石墨探明储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花岗石居山东省之首,黄金、大理石、滑石、萤石、透辉石、矿泉水等居全省第二位;另外重晶石、沸石、膨润土、珍珠岩等亦居全省前茅。黄金、石墨主要集中分布于北部的平度、莱西境内,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于各河谷地带。

青岛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为756hm2,是矿产开发历年占用土地总面积的41.3%。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区域主要集中在莱西、胶州和平度境内,分别为363hm2、293hm2和66hm2,占全市矿产开发历年破坏土地总面积的95.5%。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1万hm2,其中平原地区42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8%,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地区(包括即墨市的一部分、胶州市、平度市大部分地区);低山丘陵区面积45万hm2,占总面积的40.5%,主要分布在南部、东部沿海地区和平度、莱西市部分地区;洼地面积24万hm2,占总面积的21.7%。

青岛市土地构成中,耕地为54.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49.2%,主要分布在5个县级市的平原地区和低平浅洼地区,市内7区仅占4.3%,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77hm2,低于全省人均0.085hm2的平均水平,略高于全国0.076hm2的平均水平。

近些年,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发生大量转移,使许多地块耕作比较粗放,有机肥施用量减少,主要依靠化肥农药维持作物生长,使土地退化,营养失衡现象更加严重,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据统计,全市缺钾土地面积达8.5万hm2,缺磷面积5.34万hm2,缺氮面积1.65万hm2,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5.6%,9.8%,3.0%。

四、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青岛市是我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优秀旅游城市,依山傍海,旅游资源丰富。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新的旅游资源不断被开发。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比较著名的旅游景点有: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岛海滨风景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温泉风景名胜区、薛家岛风景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田横岛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等。

在资源和产品开发方面,将以海滨风光、崂山名胜、历史名城、文化遗址为主题,重点开发建设黄金海岸旅游线、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海滨度假旅游,培育一批文化品位高、参与性强、投入少、见效快、拉动力大,具有国际性、不可替代性和无季节性的旅游产品。

五、地热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1.地热地质概况

即墨市“东温泉”是区内唯一已知温泉,位于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南,即墨市东偏北方向18km。水温最高达90℃,水化学类型为Cl-Na·Ca型。据抽水试验资料推算5m降深时的热水涌水量为1815m3/d。为保护地热资源,防止因热水水位下降而引起的生态平衡的破坏,取可利用量≤外推开采量,即1815m3/d=66.25万m3/a,热流量Q=4.557×108J/d。即墨温泉水,是一种含有多种有益化学元素的特殊类型的地下水资源,其含盐量很高,Cl和Na+的浓度大,总矿化度达11g/L,除此以外,还含有As、K、Ca、Mg、Br、I、H2S等多种微量元素和气体,并含有放射性元素镭和氡,因而是一种具有特殊医疗作用的地下热水,特别对皮肤病、关节炎疗效特佳。

温泉地处低山盆地,具备良好的汇水条件,白垩系莱阳群中的断裂破碎带为热储含水体,热储体平面形态为盆形,面积约0.5km2,中段下延较深,最深处达240多米,边部较薄,埋深为60~70m直至尖灭。经钻孔揭露证实:岩性为致密坚硬的硅质砂岩及砂岩,岩石破碎严重,大部分为断裂破碎带,有明显的蚀变和错动现象,并见断层角砾岩,因而为地下热水的赋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4年在平度市旧店镇发现地热,目前正在进行勘查工作。

2.开发利用现状

即墨市温泉镇东温泉村村南是地热井群密集的地方,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地热井主要有57369部队供热井、温泉工人疗养院供热井、石油物探局供热井等,各供热井年开采总量分别为工人疗养院供热井13.3万m3,石油物探局供热井2.76万m3,57369部队供热井3.48万m3,累计年开采量为19.6万m3

温泉工人疗养院地下热水单井开采量每年一般在13万m3左右,月均开采量一般为1.2万m3左右,强开采期内(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翌年的3,4月份)月均开采量为1.9万m3左右,弱开采期内月均开采量一般在0.9万m3左右。

从热水井中抽出的90℃的热水,在输送至各疗养院后,一般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放置自然冷却或兑取一定数量的冷水后才能利用,也就是说在利用之前,热水高温部分的热能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白白地浪费掉了。而从疗养院排放出来的尾水,其相当一部分的温度也高于40℃,有的高达50~60℃,这些热水都被白白排放掉,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根据我国其他地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这一温度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有必要进一步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该温泉的实际开采量还存在很大的挖掘潜力,开展热水的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该区热水应着重发展疗养、养鱼和种植温室蔬菜等方面。

六、饮用矿泉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青岛市矿泉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已有90多年的历史,久负盛名的崂山牌矿泉水以其清醇甘洌、口感好,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声誉,素有世界名牌矿泉水之美称。目前,青岛市通过省级以上地矿部门评审鉴定,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95)的矿泉水产地已达100余处,主要分布在青岛市内七区,约占70%左右,且以崂山区、城阳区为主,郊区五市约占30%左右,以即墨市相对较多。

花岗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在崂山地区。岩石中富含Si、Ca、Na、Sr、Li等多种元素,花岗岩经长期风化淋滤和水解作用,为矿泉水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矿泉水产地一般处在断裂构造带上(以北东向为主)或附近,蓄水条件好,水源补给多沿构造带呈线状分布,延伸较远,含水体顶底板围岩均为致密块状花岗岩,节理裂隙不发育。水源地附近岩石裸露,丛林密布,人烟稀少,污染源少,水化学淋滤作用强,水交替强烈,地下水无污染,属清洁水源区。据对已知矿泉水点水质分析资料的对比,该类矿泉水以锶、偏硅酸复合型为主,锶型和偏硅酸型次之,水化学类型以HCO3·Cl-Ca·Na型为主,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指标要求。

碎屑岩类地区的矿泉水,主要分布于城阳、即墨一带,岩性以火山碎屑岩类为主,该类矿泉水以偏硅酸型为主。

据统计,青岛市矿泉水日允许开采量为1.5万m3,供水能力可达540万m3/a,实际产量按1/3计可达180万m3/a,而目前青岛市矿泉水年产量仅为40万m3,发展潜力很大。

七、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先后颁布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8部地方法规和《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青岛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1部地方规章,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继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后,青岛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近几年来,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

1.森林保护与造林绿化

青岛市通过加强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和植树造林,遏制了森林资源减小的趋势,使林木资源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具体措施有:①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了林地用途管制,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用林地审批,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关闭非法采石、挖砂场;②加强了林木病虫害防治和护林防火工作,降低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率;③推广科技兴林和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了一批经济林良种基地,防护林和经济林有了较快增长,分别达到了7.3万hm2和7.4万hm2;④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尽快培育山区森林资源,现已建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个,县级1个),以植被、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公园、风景区4个。森林面积在经过十年徘徊以后,迈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步,2001年新增森林覆盖面积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33%。

即墨市店集镇积极发展经济林建设,规划了5万亩速生杨生产基地,每年种植、轮伐1万亩。城阳区惜福镇开展生态示范小区试点,利用山峦和退耕还林建成生态示范林1万亩。胶南市投资4千万元进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对国道和省道两旁加宽植树带,形成绿色长廊。

2.水资源保护利用

青岛市属于可利用淡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城市,河流多为季节性,地下水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资源不丰富。“引黄济青工程”使青岛市淡水缺乏问题得到缓解,基本实现了水资源供需平衡。为有效利用水资源,1996~2000年全市增加地表水拦蓄水能力6132万m3,增加节水灌溉面积41.3万亩。发电、化工、纺织等行业开展了海水利用,年用海水量约14亿m3左右。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莱西、胶南、平度3个国家级节水增产示范县,节水示范区1.3万亩,5个县级市和黄岛区共利用世行贷款1000万美元发展节水灌溉项目。

青岛市饮用地表水源主要有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产芝水库等12座,年供水量达1.6亿m3。大沽河是胶东半岛最大的河流,是青岛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对严重超采,造成环境恶化(如海水入侵、降落漏斗)的水源地实行了关闭或限制开采。对造成水质污染的污水排放进行了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情况较好,全部饮用水源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3.矿产开发生态保护

青岛市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优势矿产资源有石墨、花岗岩、大理岩、矿泉水,以及透辉岩、金、滑石、沸石岩等。青岛市相继制定了《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使该市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实现了依法管理,严厉打击了非法和违法采矿行为,清理关闭上百个矿山企业。加强了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划定了以“山体风貌”、“自然景区”、“沿海沙滩”为重点的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对崂山区内90余处影响地质地貌景观的采石场予以关停。按照《青岛市减灾防灾预案》,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矿区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一批石墨矿坑、花岗岩采石场的复垦和生态恢复工程。莱西市积极推广矿坑复垦技术,继“八五”复垦石墨矿废弃土地4300亩后,“九五”又复垦土地495亩,市内浮山及青银高速等新辟、扩建公路沿线已开始对采石遗留的矿坑、公路边坡进行恢复重建,还其自然风貌。

4.海洋生态保护

青岛市海域辽阔,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青岛市的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存在赤潮、水质污染、过度捕捞等。

胶州湾是青岛海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水域面积400km2。基于胶州湾和青岛近海的生态环境状况,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规章,加大了近岸海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把污染防治和沿岸生态建设与保护相结合,较好地控制了海洋污染和资源破坏。对海洋倾废活动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防范船舶溢油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协调了沿海各行业间的矛盾,一些重要港口、渔区、旅游区的违规开发占用海域的行为开始得到有效遏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控制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建设了团岛、海泊河、麦岛污水处理厂等9座入海污水处理厂,降低了污染物入海总量,氮、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贯彻海域捕捞“零增长”的方针,进行捕捞结构调整,控制近海捕捞强度,近海资源有所改善。实施“碧海行动计划”,促进海洋开发和保护的协调发展。

5.沙化、盐碱化治理

青岛市沙化面积甚小,主要分布于河床附近及海滩近岸处,范围狭长。多年来,青岛市进行了海岸防护林建设,加强了河道两岸的植树工作,使沙化面积有所减少。

围绕海水入侵造成的土壤盐碱化,近十余年来,青岛市在海水入侵的主要地区采取了停采或减采地下水、筑堤、建防渗墙、补充地下水等措施,治理改良了盐碱化土地4600hm2

6.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青岛市近岸海域、饮用水源汇水区和崂山、大泽山、珠山、铁镢山等处的森林对维护本地区的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近几年该市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为保障崂山水库的水质质量,位于水库汇水区的崂山北宅地区多年来一直严格控制区域内工业生产和有污染的农业生产项目。大沽河实行了严格的保护政策,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大沽河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大沽河水源的保护和沿岸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截止到2002年,青岛市共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4个,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共29处。分别是:崂山森林公园、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青岛海滨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等。总面积为28.31万hm2,覆盖率达26.57%。

7.草地保护建设

青岛市草地较少,经过十几年保护与建设,草地面积有了成倍增长,特别是天然草地增长较快。近年来,市区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乔、灌、花、草相结合,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退耕还林工作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大力发展牧草种植,将来草地面积尤其是牧草种植面积还将有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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