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分类根据什么来划分.

如题所述

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主要有:

1、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

4、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5、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6、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税;

7、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8、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9、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10、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

11、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扩展资料

税收性质是税收这一分配形式所具有的特性。税收作为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具有其特有的性质,有的是所有社会形态税收所共同具有的,如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不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要是税收,都具有这“三性”,称为税收的“共性”; 有的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所特有的,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税收,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超经济剥削,具有强烈的剥削性。

而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则不存在剥削性,而具有人民性、返还性(又称整体返还性) 。由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的性质不同,因此,从社会特殊性来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的性质是有根本区别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分类

百度百科——税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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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5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工商税收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税收工具。占税收总额超过90%以上。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补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的影响,税负水平较为固定,计算简便如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单位税额(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如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30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工商税收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税收工具。占税收总额超过90%以上。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补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的影响,税负水平较为固定,计算简便如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单位税额(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如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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