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缴费多久可以报销住院费

我是四川的,我5月份交的社保和医保,7月份就住院了,问社保局我可不可以报销住院费,回答交费一年以后。我想知道这个一年是一年以后我可以报,还是交费满一年了才有资格报?一句话就是我的住院费能报吗?
我是个人缴费的社保和医疗,每个月会返一定的钱在医疗卡上看门诊的那种.

缴费的次月可以报销。

有单位的缴纳社保,参保缴费次月就生效了,个人缴纳社保,一般有半年的等待期,需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是社保补缴后,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照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支付。

报销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都是有定点机构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才能够报销费用;否则,治疗费用是没办法报销的,只能自己承担。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除外。以下几种情况非定点医院也可以报销:

1、 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并审批合格的;

2、 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

3、 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急诊抢救时的医疗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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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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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2-29
社保缴纳一年之后就可以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第3个回答  2021-09-13

社保医疗险交了多久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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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12-05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缴费到帐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有的参保缴费后还有6-12个月不等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