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企业家被男友拳击身亡,6岁女儿亲眼目睹整个事件经过,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这简直是惨无人道的谋杀啊,而且是当着6岁女儿的面,虽知道,这件事情会对孩子造成多大的影响吗?再者,两人间究竟有什么仇什么怨啊,非得拳脚相加,置人于死地。

据说两人是同居关系,女方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女方邂逅初中同学杨观宝,也就是现任同居男友,于是两人走到一起,只是办了酒席并没领结婚证,但两人实际上算是夫妻了,两人走到一起后,又合伙开了新的公司,也正是这样,两人时常为公司的资金问题争执不下,直到悲剧的发生。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女方找对象一定要仔细考察对方的人品和性格,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的人绝对不能找,否则就是埋了个定时炸弹在自己身边,说不好那天就爆炸了。其实这起悲剧本该可以避免的,之前他们多有在资金问题上争执,而男方也曾拿刀恐吓女方,这时女方就该考虑这段婚姻是否还该继续下去,可没曾想,没过多久,就发生了惨案。

女生们还要注意的是,即使跟男方走到一起,也千万要把账目算清楚,免得有更多的经济纠纷。这起悲剧发生源头就是账目不明,女方怀疑男方乱花钱,而男方认为女方导致公司损失那么多钱,两人各执一词,不肯想让,女方想掌控公司的经济大权,男方不让,矛盾由此加剧。

婚后,必须由一方掌控经济大权。这次事件中,明显两人公私不分,才导致企业经济账目混乱,到底钱花哪去了都不知道,所以婚后,尤其是企业夫妻,一定要明确谁掌管公司和家里的经济大权,公私分明,这样才不会为日后的争吵埋下祸端,只是可怜了她那6岁的女儿,亲眼目睹了这桩惨案,叫她以后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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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9

这件事情发生于一年之前,郑铁梅和杨观宝都是浙江苍南县人,郑铁梅是1973年生人,早年间开过美容院,赚了不少钱,当地的人对她的评价是“漂亮又能干”。郑铁梅和杨观宝相识于一场同学聚会上,然后便走到了一起,两人办了酒席还拍了结婚照,而且还育有一个孩子。但是,让外人纳闷的是,两人始终都没有领证,也就是说,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只是一直没有领证。郑铁梅和杨观宝合伙开了公司,后来杨铁梅投资了另外的公司,便将原来的公司交给杨观宝打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两人合伙开的公司是一个文化用品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成立于2010年12月,法人代表为杨观宝,和另一股东郑陈梅和各占50%的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后来杨观宝的哥哥杨观秀也加入其中,成为三人合伙。

那么,杨观宝又是如何杀害的郑铁梅?

那是2019年3月20日,杨观宝和郑铁梅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杨观宝直接用拳头击打郑陈梅头部,导致其摔倒在地昏迷,但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一直等到郑陈梅昏迷半小时后,才在赶来的家属陪同下将郑陈梅送医抢救。当天,郑陈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头部的外伤、情绪急剧波动等情况可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死亡。第二天凌晨时分,公安机关接警后,在龙港龙城中医院抓获在现场等候的杨观宝。

在一审判决时,杨观宝对自己的所做作为没有任何以异议,但是他却辩称当时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先是拨打了被被害人姐姐的电话,然后又拨打了被害人哥哥的电话。最后,公诉机关认定杨观宝犯了故意伤害罪,但是由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不过,郑铁梅的家属认为,这件事并非那么简单,杨观宝应该被判故意杀人罪,于是再次上诉。事实上,家属的想法也是有道理的。

首先,郑铁梅头部有一个2.9厘米长的挫裂伤,而拳头打不出这种伤口。

然后,郑铁梅的尸检结果不被认可,因为郑铁梅此前从来没有患心脏病的迹象。

最后,在医院时候,杨观宝曾以女儿无人照顾为由,试图离开,被郑陈梅哥哥拉住,且有隐瞒是否有血迹嫌疑,不应认定为自首。

不过,究竟杨观宝是不是故意杀人,还有待调查。值得一提的是,杨观宝的6岁女儿目睹了其施暴的全过程,这件事也让她的心灵产生了严重的阴影。不管杨观宝是不是故意杀人,这件事对她的女儿造成的影响将会是终身的,家属一定要做好心理疏导。

第2个回答  2020-08-02
我觉得这位女企业家的男友实在是太残忍。而且这个六岁的女儿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十分可怜。
第3个回答  2020-08-02
我觉得这对六岁的女儿影响特别不好,甚至会对女儿造成心理阴影,也会对性格形成一定的伤害。
第4个回答  2020-08-02
我觉得无论在任何时候,一个女人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懂得珍爱自己,作为一个女企业家,不缺钱,还带着一个孩子,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找男朋友,否则一旦你达不到自己男友的要求,会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