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直辖市了。直辖市就是中央直接管辖的市区,换句话说,直辖市相当于省,那么上海市的市长的地位就跟省长一样.直辖市的政治级别相当于一个省的级别,直辖市有什么事之间报告给中央政府。而
省会城市有什么事都要首先报给省政府,由省政府出面协调,或是由省政府出面报给中央。
一、直辖市,是
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相同,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三、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
台湾省的“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四、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五、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六、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
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
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