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以前的小孩住平房不会影响邻居,现在的小孩住楼房,在楼下玩耍却会影响一楼的住户?在楼下玩

不是在自己家玩,为何会影响到一楼?在楼房下面的院子玩跟在平房的院子玩不是一样吗?又不是在自己家会吵到下面。

其实并不是以前住平房不会影响到邻居,而是因为现在的邻居和以前的情况不同。
以前的邻里关系更亲密些,住同一个地方的大多数都是同个系统同个单位或者同村的。大家互相认识,走动也勤一些,因为熟悉也互相体谅得多。小孩子在邻居家串门也是很常有的事。而现在都是商品房,邻里之间点头之交就算不错的了。都是比较陌生的关系,也很看重个人的隐私和权益。所以现在如果被人打扰到的话,很可能会不满的。
这个所谓的吵也可能就是指声音比较大,声音传到楼上了。每个人的脾气不同,可能邻居刚好想休息比较介意。建议当面沟通下,也不是什么大事,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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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7
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的是法律上的相邻权问题。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纠纷中有这样一类: 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否则就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解决相邻权纠纷方式:1、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但是最好解决是靠双方的尊重,相互体谅! 相关案例:相邻房屋遮挡无法采光 健康受损法院维权   被告开办机关幼儿园建筑的房屋,遮挡了原告房屋的日照、采光、眺望,导致了原告电费、采暖费的增加,影响了原告家人的身体健康权。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各种相关赔偿总计23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1986年被告为开办机关幼儿园(经查该幼儿园没有登记注册),选址于西城区某胡同院内,修建一座高12米,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与原告房屋整个南墙相毗邻,其两房间距1.5米,并高出原告房屋5米以上,遮挡了原告房屋日照、采光。其二层房屋垂直高度越过原告房屋地基0.5米,导致被告屋顶雨水全部流入原告房屋地基及南墙基部内侧,致使原告房屋内墙经常受潮,重新装修多次。因原告房间常年阴冷,家具等经常受潮霉烂,导致原告电费、采暖设施费增加。后来被告又陆续在其二层楼的东面加盖一排小平房,导致原告卫生间窗户全部被小平房遮挡,全年无法采光。2008年,被告又在原二层楼的基础上,加盖三层楼,全部遮挡了原告两间平房西边两个窗户的日照、采光、眺望。原告的儿子自小居住在被遮挡阳光的房子里,经常生病,现在身体都还不好。   原告认为,被告在建造、加层、修缮房屋时,应当与相邻方保持适当的距离限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方房屋的通风、采光及眺望权。并且,根据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加盖小平房及三层楼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私搭乱盖,其所搭建的违章建筑超过必要高度,导致他人采光权减少,侵犯原告相邻权。   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装修费等,每年经济损失1万元至今为23万元人民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拆除私搭乱建房屋。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的是法律上的相邻权问题。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纠纷中有这样一类: 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否则就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解决相邻权纠纷方式:1、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但是最好解决是靠双方的尊重,相互体谅! 相关案例:相邻房屋遮挡无法采光 健康受损法院维权   被告开办机关幼儿园建筑的房屋,遮挡了原告房屋的日照、采光、眺望,导致了原告电费、采暖费的增加,影响了原告家人的身体健康权。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各种相关赔偿总计23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1986年被告为开办机关幼儿园(经查该幼儿园没有登记注册),选址于西城区某胡同院内,修建一座高12米,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与原告房屋整个南墙相毗邻,其两房间距1.5米,并高出原告房屋5米以上,遮挡了原告房屋日照、采光。其二层房屋垂直高度越过原告房屋地基0.5米,导致被告屋顶雨水全部流入原告房屋地基及南墙基部内侧,致使原告房屋内墙经常受潮,重新装修多次。因原告房间常年阴冷,家具等经常受潮霉烂,导致原告电费、采暖设施费增加。后来被告又陆续在其二层楼的东面加盖一排小平房,导致原告卫生间窗户全部被小平房遮挡,全年无法采光。2008年,被告又在原二层楼的基础上,加盖三层楼,全部遮挡了原告两间平房西边两个窗户的日照、采光、眺望。原告的儿子自小居住在被遮挡阳光的房子里,经常生病,现在身体都还不好。   原告认为,被告在建造、加层、修缮房屋时,应当与相邻方保持适当的距离限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方房屋的通风、采光及眺望权。并且,根据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加盖小平房及三层楼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私搭乱盖,其所搭建的违章建筑超过必要高度,导致他人采光权减少,侵犯原告相邻权。   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装修费等,每年经济损失1万元至今为23万元人民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拆除私搭乱建房屋。
第3个回答  2022-08-27
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的是法律上的相邻权问题。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纠纷中有这样一类: 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否则就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解决相邻权纠纷方式:1、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但是最好解决是靠双方的尊重,相互体谅! 相关案例:相邻房屋遮挡无法采光 健康受损法院维权   被告开办机关幼儿园建筑的房屋,遮挡了原告房屋的日照、采光、眺望,导致了原告电费、采暖费的增加,影响了原告家人的身体健康权。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各种相关赔偿总计23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1986年被告为开办机关幼儿园(经查该幼儿园没有登记注册),选址于西城区某胡同院内,修建一座高12米,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与原告房屋整个南墙相毗邻,其两房间距1.5米,并高出原告房屋5米以上,遮挡了原告房屋日照、采光。其二层房屋垂直高度越过原告房屋地基0.5米,导致被告屋顶雨水全部流入原告房屋地基及南墙基部内侧,致使原告房屋内墙经常受潮,重新装修多次。因原告房间常年阴冷,家具等经常受潮霉烂,导致原告电费、采暖设施费增加。后来被告又陆续在其二层楼的东面加盖一排小平房,导致原告卫生间窗户全部被小平房遮挡,全年无法采光。2008年,被告又在原二层楼的基础上,加盖三层楼,全部遮挡了原告两间平房西边两个窗户的日照、采光、眺望。原告的儿子自小居住在被遮挡阳光的房子里,经常生病,现在身体都还不好。   原告认为,被告在建造、加层、修缮房屋时,应当与相邻方保持适当的距离限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方房屋的通风、采光及眺望权。并且,根据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加盖小平房及三层楼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私搭乱盖,其所搭建的违章建筑超过必要高度,导致他人采光权减少,侵犯原告相邻权。   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装修费等,每年经济损失1万元至今为23万元人民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拆除私搭乱建房屋。
第4个回答  2022-08-27
您所说的问题涉及到的是法律上的相邻权问题。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纠纷中有这样一类: 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否则就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解决相邻权纠纷方式:1、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但是最好解决是靠双方的尊重,相互体谅! 相关案例:相邻房屋遮挡无法采光 健康受损法院维权   被告开办机关幼儿园建筑的房屋,遮挡了原告房屋的日照、采光、眺望,导致了原告电费、采暖费的增加,影响了原告家人的身体健康权。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各种相关赔偿总计23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1986年被告为开办机关幼儿园(经查该幼儿园没有登记注册),选址于西城区某胡同院内,修建一座高12米,砖木结构的两层楼房,与原告房屋整个南墙相毗邻,其两房间距1.5米,并高出原告房屋5米以上,遮挡了原告房屋日照、采光。其二层房屋垂直高度越过原告房屋地基0.5米,导致被告屋顶雨水全部流入原告房屋地基及南墙基部内侧,致使原告房屋内墙经常受潮,重新装修多次。因原告房间常年阴冷,家具等经常受潮霉烂,导致原告电费、采暖设施费增加。后来被告又陆续在其二层楼的东面加盖一排小平房,导致原告卫生间窗户全部被小平房遮挡,全年无法采光。2008年,被告又在原二层楼的基础上,加盖三层楼,全部遮挡了原告两间平房西边两个窗户的日照、采光、眺望。原告的儿子自小居住在被遮挡阳光的房子里,经常生病,现在身体都还不好。   原告认为,被告在建造、加层、修缮房屋时,应当与相邻方保持适当的距离限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方房屋的通风、采光及眺望权。并且,根据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加盖小平房及三层楼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私搭乱盖,其所搭建的违章建筑超过必要高度,导致他人采光权减少,侵犯原告相邻权。   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装修费等,每年经济损失1万元至今为23万元人民币,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拆除私搭乱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