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我国许多司法机关都是称体系分级别的分布在全国各地,这么做是为了更好以及更及时的对各地的案件进行处理,而不同级别和不同区域的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和管辖权也是不同的,那么起诉只能到被告户籍地立案吗?依据规定,起诉他人并不一定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其实,根据具体诉讼案件涉及情况的不同,可以立案起诉的法院管辖权也不同,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起诉都没有只局限于一个法院而往往是存在着多种选择的。
只有欠条起诉能胜诉吗
仅凭欠条起诉,官司败诉,这个也是很正常,特别是金额较大或巨大的借贷关系,仅仅凭借条或欠条并不足以证明整个借贷事实。借条或欠条原则上只能证明双方具有借条的意图,对于是否支付借款则需要出借人进一步举证证明。
仅有借条的情况下,原告基本辩称是以现金形式交付借款。对于金额较大的借贷,原告必须就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若原告没有办法对整个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则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大。
所以,除了欠条以外,作为原告方最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借贷事实。例如,知晓借贷事实的证人证言,双方之间的QQ、微信聊天记录,双方的通话录音或录像,双方之间的短信记录,或其他原告方催款等记录,对方是否具有还款记录等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