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设立,不能私自进行设立,如果有私自设立业主委员会情况出现,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进行报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也需要取得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必须按照国家法定流程进行选举和成立,而不是少部分人自主可以成立的部门。
一、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小区整体入住率达到一半以上,入住率没有达到一半,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物业进驻小区满两年以上,并且小区入住率要达到30%。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成立,首先要进行前期筹备,需要有五人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地区的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才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之前,需要提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要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并且要同业主一起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并且决定是否对物业进行更换,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一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还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各项法律法规,督促物业按照法律法规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
三、业主委员会不合格,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管理务与业主委员会部门进行投
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十分严谨,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成立,要完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流程进行成立,如私自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业主大会召开,没有履行选举,可以向当地业主委员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