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如题所述


2022年1月10日,我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关于河南安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协查函,我县张某某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接,张某某已在大名县集中隔离,核酸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张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张某某于2021年12月28日08:57在邯郸西客运站上车,11:30到达大名县铺上乡常马庄路口。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0日,我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关于河南安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协查函,我县秦某某与新冠确诊病例的密接于2021年12月29日有接触,秦某某已在大名县集中隔离,核酸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秦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0日一直在张集乡亚超饭店,期间1月6日13时40分左右到张集乡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0日,我中心收到武安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我县尹某某为河南确诊病例的次密接,尹某某已在大名县集中隔离,核酸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尹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9日11:00乘坐808公交车从武安市出发,13:20到达邯郸西站,13:30乘坐出租车,16:00到达大名宣和·君度酒店,后一直在酒店上班。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1日,我中心接到丛台区疾控中心推送关于河南安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协查函,武某某为河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次密接,武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武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4日6时30分武某某拼车从邯郸火车站对面宜商出发,8时到大名园中路大名县第二中学门口;17时拼车从大名园中路大名县第二中学门口出发,20时到达邯郸。1月10日7时10分武某某从邯郸火车站对面宜商拼车从邯郸出发,9时到大名客运站,转乘7路公交车到张集乡东劝善路口下车;18时10分拼车从大名南关出发返回邯郸。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1日,我中心接到丛台区疾控中心推送关于河南安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协查函,刘某某为河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次密接,刘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核酸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刘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9日7时20分刘某某从邯郸火车站对面宜商拼车从邯郸出发,8时50分到大名客运站,9时30分乘坐1路公交车,11时左右到北峰;18时在美食林附近拼车从大名出发,20时到达到邯郸。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1月12日
鸡泽县
鸡泽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16:53分,接到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感染者朱某某的同乘人员的协查函》涉及鸡泽县密切接触者任某某,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任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1日早上8:10到鸡泽县医院乘坐住院部西边电梯到7楼外科医办室,停留10分钟后,乘坐西边电梯离开。8:25--9:22在鸡泽县洪博超市购物。9:25到鸡泽县信天超市购物,在二楼男装购买服装,于10:17在三楼收银台付款,然后到一楼购买食品,10:40离开。10:40-11:19在商贸城海燕服装城购物。
1月2日21:10焦佐村玉皇庙附近的理发馆理发,由于人多随即离开。
1月3日10:55-11:05到丽茶精剪理发店理发。
请以上时段和任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向本乡镇或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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