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期间两个人一起做事情但是结果陪钱了离婚时候该怎样去处理?

如题所述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是婚姻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最后赔钱,可以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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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是婚姻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最后赔钱,可以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是婚姻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最后赔钱,可以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2个回答  2020-06-08
在结婚期间两个人一起做事实,那就是离婚了,两个人也得两个人去分担这些赔钱的赔多少钱一人一半?那如果要是南方还有感觉对女方还是有好感的话,你如果有能力的话,那你南方应该多。赔偿一些也可以的。你身上要是有能力男方没有能力,那你女方要多赔偿一些也是有也是有一行的,也不是不行的。就看你们俩了。如果要是说去我法律上来给你拍那指定是一人一半。私下来解决类话,那就是谁有能力可以随多还一些,谁没有能力谁也可以少还一些,那你们要是那就是自个儿愿意的事儿,得两个人有感情到什么地步?那还非得还不起的话,你要是说就是经过法律哈,你还不起你也得还,那就是一人一半。
第3个回答  2020-06-08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两个人的债务是应该共同偿还的无论是哪一方前提债务况且你们这是共同赔的钱那么到离婚的时候就应该共同承担承担债务所以说夫妻的债务共同去偿还即便离婚了那么也得去背这个债也得去还这个债务
第4个回答  2020-06-08
离婚了共同承担呗,赔钱了都有责任。看之前投入多少,然后进了谁的腰包多,按比例偿还吧。如果哪一个不服可以请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