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在2008年5月参加考了湛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师范类教育(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同时拥有普通话二乙证书。我在2009年参加了《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并与罗定市教育局签下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我我必须要在4月30前申办好教师资格证书才能被承认到农村支教,从而可以得到到农村支教大学生可以获得退学费的优惠政策,我该去哪里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基本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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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0
不是取得了么
这是什么:
“湛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师范类教育(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同时拥有普通话二乙证书。”
第2个回答  2009-04-20
去当地的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