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我和老板对话,甲方是老板,乙方是我,甲方:因为考虑到稳定性,我们目前对你的要求如下,如果OK,就来上班,前期第一,第二,第三三个月时间薪资分别是1000, 2000, 3000,第四个月4000,满1年后补你3000小宋,乙方:后来老板在工作中提到,之前跟你谈的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只是试试你上班的决心,实际上第一个月还是按照面试时跟你谈的,第一-个月3000,请知悉,实习期:以后3500,后续会根据表现上调。乙方:一个月休息了两天,一天正常休息,一天是端午节放假休息。每天工作时常平均超过12小时,一个月后辞职,却只同意发放1000元薪资,请问这合法吗?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这个公司是合伙搭档夫妻,我想举报他们偷税,但是我又没证据!
追答无论有没有证据,还是别给自己惹拿到了吧。能做起公司的,能是人精。外一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呢?得罪人还不讨好的事儿,还是别干了
追问没干了,钱还没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