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合伙干的工程,现在工程款被他一个人拿了,不给我怎么办他这属于什么行?

如题所述

这种行为属于侵吞他人私人财产行为,如果证实,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既然是你们合伙干的工程,那么你们应该签的有类似合同的文件,可以根据文件内容规定的财产划分细则让他归还应该属于你的那部分工程款,如果他执意不还,那么你就可以依据合同涉及的法律款项起诉他。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一类的文件,那么你们是需要坐下来好好聊一聊的,切忌发生武力冲突,凡事都可以商量,如果不行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找到他独自拿走工程款的原因,是因为见利起意还是有其他的规划,是不打算告诉你,还是没有及时告诉你,这些都要弄清楚,要不然产生误会就麻烦了,毕竟是合伙人关系,是一起患难的人。
所以说把原因搞清楚了,是把酒言欢还是对簿公堂都由你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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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1
如果是你们合伙做的工程,肯定你们之间肯定签订了工程的合同。按照合同,工程款应该由你们两个人进行分配,但是现在被他一个人拿走了,那么你拿着合同可以去起诉。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 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诈、胁 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8
这是一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人。不给你可以直接起诉他,但前题是要有相关的证据,否则就不太好办啦,良心帐是要靠良心的,真不给你,也不能以暴制暴吧!
第3个回答  2019-12-28
即然是合伙,又有合同工程,那他是个小人,即可起诉。
第4个回答  2019-12-28
没有什么合伙合同吗?如果没有合同,他不给你,你也没办法,只能直接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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