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老赖”名单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

在法治社会中,生效的法律判决、仲裁裁决书拥有“既判力”,以体现司法权的终极权威性。全社会都必须尊重判决的执行力,任何人不能讨价还价,政府也不能例外。这本不需要额外说明。

奉新县政府这次被挂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法治的必然。好在,目前当地已经表示将“尊重裁决,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希望能够及时亡羊补牢。其实上了“老赖”名单的政府,也不止于奉新县,据统计,全国有20个市、区县一级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大庆市人民政府也上了名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信念,地方政府也必须运行在法律之下,没有僭越法律的特权。希望以后基层地方政府要明白这个道理。曾几何时,个别基层政府拖欠工程款成为顽疾,甚至需要“总理替民工讨薪”。说到底,还是对基层政府缺乏硬约束,地方法院受地方利益掣肘严重,奈何不了欠债的地方政府。

如今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地方政府欠款、不履判决,被晒上“老赖”名单,这体现了“一断于法”的精神,也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照进现实。

这几年,中国厉行依法治国,力度之大可能超出不少人的“想象空间”。比如,这次奉新县人民政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有个别法学家以为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反过来在思考:“这会不会损害基层政府的行政权威?”其实,大可不必。“民法是天然的平等派”,政府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就该还;不执行裁决,就该被挂。这样才能彰显法治的公平。

另一方面,法院敢把县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定程度上是给当地的投资环境加分的,起到了“立木取信”的作用。

总之,欠债政府上“老赖”名单,不必惊诧,这才是法治的常态,也是法治该有的硬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21
就拿我们东营市经济开发区来说吧,小小的开发区竟然欠了80亿的外债,不知道这80亿外在里面都有什么内容,我只知道一个私企通过朋友借了我们的钱,当我们用钱的时候私企老板说等政府欠我的1千多万工程款下来我把欠大家的钱都还给你们,可这一等就是好几年,当企业起诉当地政府是,法院院长说:你起诉政府以还想不想再继续干工程了,结果私企老板就再也不想起诉当地政府了。老板说:其实政府才是真正的老赖,大流氓。如果政府不欠我这么多的钱,我怎么会欠你们的钱呢?。听了这些话我们也很无奈,只好继续等下去吧!
第2个回答  2017-04-02
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
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法院的老赖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