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成都,房屋出租,每月1200+150物业费,然后今天中介说有人要租,收了租客一个月租金,还要再收我半个月租金,我说那就不太合理了,租客你们已经收了一个月的就不该再收我的了,如果是租客收半个月我收半个月那可能我觉得这个价格还合理,然后他们说不收的话房源这边他们没有业绩,请问这样的收法是合理的吗?
是啊,因为有些中介是收租客一个月,然后房东不收,有些双方都收的最多就是各收一半租金,我就觉得他这种收法不合理了,谢谢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