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
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2003年8月15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报道《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槟榔被认定为一级致癌物》中提到:据我国台湾媒体报道,IARC(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在2003年8月7日特别刊物第85卷中,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此结论令医学界长期以来怀疑嚼食槟榔与致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得到了确认。日本和美国曾对动物做过实验,已经证实槟榔会致癌。
何为“一级致癌物”?资料显示,IARC将致癌物质分为四大类,其中第一类的定义为“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或混合物,如黄麴毒素、砒霜、石棉、六价铬、二恶英、甲醛、酒精饮料、烟草、槟榔等。”这也是IARC关于致癌物中的最高类别定位。
同时,按对人的致癌危险性,IARC对四类致癌物的定义为:一类对人致癌。确证人类致癌物的要求是:有设计严格、方法可靠、能排除混杂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有剂量反应关系;另有调查资料验证,或动物实验支持。而对二类、三类、四类的定义则分别为“对人很可能致癌”、“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即可以对人致癌”以及“对人很可能不致癌”。在IARC权威分类中,对槟榔的定义为“对人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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