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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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2、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保障择业的主动权。
3、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4、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