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和法律代表人有什么区别呢?

如题所述

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就是法人代表。如果是规模大一些的店,老板不亲自经营,而是把店交给某人全权负责经营,这时候,老板是法人代表,全权负责经营的人是负责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的,每个企业只核发一个,应当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的位置,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副本为折叠式的,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多个。副本一般在外出办理业务等时使用,如: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参加诉讼等等。副本复印件盖上企业行政公章就可以当原件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是企业设立以及历次变更是否完成工商登记的证明。简单的说,《营业执照》上记载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上记载是负责人的,一般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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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8
在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有明显的区别。
1. “负责人”通常指的是实际经营该店的人或组织,一般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比如,分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也是其业主。
2. “法定代表人”则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我国,法定代表人一般被理解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例如,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董事长通常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
总的来说,“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在营业执照上呈现出不同,前者通常代表的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后者则代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他们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