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结工资怎么办?

我进公司是做绘图员的,进公司就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的人都未签劳动合同),但老板却让我去做外业(事先他也没有跟我说是去做外业),只是说让我去陪一个煮饭的大姐。尽管不适应外业,我也努力做了一个月,很受不了的时候就跟老板说换人,但是老板不理会,依然让我做外业。而且我们去做了两个月,老板也不发钱给我,说是我们做的不好,要他检查过才肯给钱我。对于老板的不信任我很生气,再加上外业的辛苦(我们早上6点多就起床,晚上常常要做到12点才得休息,整天在外面跑,还没有周末,一个女孩子真的受不了),我问老板要钱,他不给还叫我走人,我就说我辞职,他说我把交接工作做好就给我结钱一分不少我的,但是现在我已经做好结交工作了,老板却只字不提结钱的事情。我该怎么要回我辛苦的血汗钱?请各位帮帮忙,谢谢了!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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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3
第2个回答  2020-09-27

10块钱,盘妥你的老板 老板不发工资,不交社保,不给加班费等等,劳动者除了嫌麻烦之外,还有就是怕花钱打官司,这里,潘律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首先,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第3个回答  2009-04-23
一楼的,劳动部门监察大队部管的,只有去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合同法,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工资翻倍。你如果不懂的话,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找律师免费帮你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4-19
我有个办法,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跑到你们厂最搞的楼上,威胁你们老板,让不让辞,不让就跳下去,一个老板也不想这点工资把事情搞大了,
算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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