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不合格第二年还可以报名吗

如题所述

参加兵检第一年不过,第二年还可以继续去参加。因为只要个人的年龄和学历符合我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可以去申请当兵。建议在兵检之前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密切留意身体状况,适时调整至最佳状态,这样利于过检。经过一年后个人的身体素质和状况有所改变,有可能会通过。
当兵体检不合格不能参军的情况有:
1、超重:“每年征兵体检中都发现超重的青年特别多,甚至达到15%~20%。有的来体检的青年,双下颌,坐在那儿呼哧呼哧直喘。这样的青年,到部队无法承受大运动的训练。”知名医院专家介绍到。
2、有文身:应征青年身体检查时发现刺有“点、字、图案”的,一律不合格;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痕迹影响军容的,也判定为不合格。
3、出现下肢与扁平足:双下肢不等长超过两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每年都会有因扁平足、重度鸡眼及重度皲裂症而不能通过体检。
4、有腋臭与湿疹: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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